【学工办】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自由探索项目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4-01

为提高我院研究生面向社会开展创新研究,鼓励研究生在各类高水平科技创新竞赛中提高创新能力,根据《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1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学院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自由探索项目管理小组

组长: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

副组长: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

成员:学院科技创新指导老师、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学院聘用副高及以上职称老师为学院科技创新指导老师,聘期3年,指导学院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自由探索项目”的推进,负责学院项目的经费使用管理。

二、自由探索项目设置

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自由探索项目”分三类:理工科团队项目个人项目和其他学科项目,具体资助额度按照研究生院当年政策执行

资助对象为一、二年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主要资助具有创新性,预期能取得探索性成果的研究课题;或资助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等跨学科研究课题;或资助有创新的风险选题。

三、自由探索项目申报

(一)    自由探索项目申报范围:

面向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https://cpipc.chinadegrees.cn/)立项,包括: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创大赛、人工智能创新大赛、机器人创新设计大赛、信息网络安全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能源工程与装备创新设计大赛以及专业学位案例大赛(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会计案例大赛)。以团队形式进行报名的,其中研究生所占比例不低于60%;鼓励跨学科跨年级交叉组队申报。

(二)自由探索项目申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良好科学素养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在学期间未受过处分、无学术违纪情况;

3.能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时完成项目;

4.须承担并负责组织项目的研究和实施;

5.本人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或者已有研究生自主创新项目且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三)自由探索申请资助的创新研究项目应满足的条件

1.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

3.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4.申请资助的项目一般需经过检索、查新,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符合研究生导师的研究方向,并征得导师同意。两名及以上研究生申报的团队项目须双方导师共同签字同意。

四、自由探索项目评审

项目申报与评审按照依靠专家、科学评议、择优支持、确保成效的原则进行,参照评分细则由学院进行预评审并上报信息学部,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

五、自由探索项目管理

1.研究生自由探索项目的执行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执行期间,校研究生项目管理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或学院自主创新研究基金自由探索项目管理小组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2.每年4月或10月,校研究生项目管理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或学院自主创新研究基金自由探索项目管理小组进行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对于绩效评估为优秀的项目,可根据需要予以连续支持,连续支持一般不超过2次;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经费资助,必要时将收回已拨付的经费。

六、自由探索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

1.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具体报销比例依照《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字20151号)执行。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共同签字,并经学院(部)授权的负责人和科技创新指导老师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2. 项目经费仅面向于竞赛费用的报销,不用于发表论文、专利、软著等的费用报销。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商业计划书专项赛无需制作实物,故不进行设备费和材料费的报销。

3. 为鼓励学院内部同学积极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项目经费不直接发放于项目申报人,由学院科技创新指导老师统一管理,用于学院内所有参赛队伍的报名费、材料费、差旅费等费用的报销。

4. 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技术赛项的材料报销若需要报销项目的全部经费,需要将比赛制作的实物交至学院展示厅进行展示。

5.自由探索项目结题时,由学院科技创新指导老师向项目负责人公示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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