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课程是实现毕业要求的基本单元,课程设置必须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的达成。为建立面向产出的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机制,确保整个课程体系能够覆盖全部毕业要求,每门课程能够实现其在课程体系中的作用,支撑毕业要求达成,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机构
由学院各专业负责人牵头成立本专业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关于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工作小组主要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等构成。如表1所示:
表1 培养目标评价工作职责和责任机构
工作职责 | 责任机构 |
制定/修订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办法,审核课程体系合理性分析结果并参与持续改进措施意见制定 |
学院分教学委员会 |
负责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工作的任务部署及进度安排和检查督促等 | 系主任 |
编制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问卷;撰写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报告及持续改进意见 | 专业负责人、系主任 |
发放调研问卷并汇总统计,记录、收集整理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相关走访、座谈、会议等过程材料 | 系主任、专业教师 |
二、评价周期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原则上每4年进行一次,专业也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需要增补评价次数。
三、评价主体
在校师生、教学管理者、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用人单位、行业专家等利益相关方。
四、评价内容
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主要是针对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以及所设置课程教学大纲,评价课程体系能否合理支撑所有的毕业要求,课程教学能否落实相关毕业要求的支撑任务,课程考核能否证明相关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
1.课程设置的评价
1)课程体系设计的系统性
课程体系设计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各类课程的学分比例恰当,必修课先行后续关系合理,具有系统性。
2)课程设置与认证标准要求的符合度
课程需包含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要求的数学与自然科学类课程、工程基础类课程、专业基础类课程与专业类课程、工程实践与毕业设计(论文)、人文社会科学类通识教育课程,且各类课程所占学分比例符合标准要求。
3)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支撑关系的合理性
①课程支撑矩阵布局合理,每项毕业要求都有合适的课程支撑,没有明显的薄弱环节,特别是非技术类毕业要求。
②重点支撑课程明确。每项毕业要求都应有重点支撑的课程(H),该课程应当对该毕业要求项下的指标点形成系统支持(技术类)或高度关联(非技术类),可用于毕业要求评价。重点支撑课程应体现专业核心课程与重要实践性环节的作用。
③课程的支撑任务明确。有详细的课程支撑任务矩阵,将每门课程的支撑任务细化到指标点,任务下达与课程内容合理匹配。
4)企业行业专家在课程体系设计中的参与度
课程体系设计与修订中企业行业专家有实质性参与,有详实的参与过程和专家意见记录;有专家意见汇总分析及采用结果报告。
五、评价方式
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座谈会、校外专家评审、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反馈数据等方法进行评价。
六、结果应用
课程体系合理性评价结果及时向专业教师公布,教研室主任和各任课教师根据反馈的持续改进的意见与建议对课程体系设置、课程矩阵以及课程标准进行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办法由学院分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