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修订)
为有效评价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对各专业的毕业要求进行多维度的评价,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是否达到预期标准,分析学生各项能力的长处和短板,为专业教育教学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通过规范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的机制与方法,促进专业有序开展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对象及周期
1)评价对象:本专业取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评价周期:每学年开展一次。
二、评价机构
评价责任机构是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责任人为教学副院长,评价责任人为专业负责人,评价人为各专业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小组,如表1所示:
表1 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工作职责和责任机构
工作职责
责任机构
制定/修订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办法
学院分教学委员会
毕业要求观测点分解
专业负责人、系主任
毕业要求观测点分解及支撑课程的合理性审查
学院分教学委员会
确定各毕业要求观测点对应的课程及其权重
专业负责人、系主任
每学期收集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并撰写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报告及持续改进意见分析
专业负责人、系主任
进行问卷调查,并搜集问卷、统计问卷结果并反馈给专业负责人、系主任
辅导员
审核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学院分教学委员会
三、评价依据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课程目标评价报告、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报告。
四、评价方法
专业毕业要求达成的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基于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的定量评价方法和以应届毕业生自评、任课教师评价调查问卷为基础的定性评价方法,以直接评价为主、间接评价为辅相结合开展达成评价。
1.定量评价
明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对专业毕业要求内涵观测点的支撑矩阵,再根据各门课程目标达成评价结果进行观测点的定量评价。然后比较各毕业要求观测点,选取毕业要求观测点达成的最小值作为该项毕业要求的达成评价结果。同时鼓励专业积极探索适合的评价方法,经学院审核后可以执行。
首先对每学期教学环节课程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统计,然后按照每门课程对观测点贡献度的设定的合理的权重,通过求和得到各毕业要求观测点的达成情况,最后确定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即选取毕业要求各观测点达成的最小值为该毕业要求的达成评价值。
2.定性评价
间接评价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的自我评价和教师评价;专业可以根据本专业毕业要求各观测点设计能力评价类的问题,通过在任课教师、毕业生中开展问卷调查法获得评价结果,统计出毕业生的能力达成情况。
五、评价过程
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支撑每条毕业要求观测点的课程,给各门课程的支撑强度根据对观测点贡献度的设定的合理的权重。
2.每学期对课程考核成绩进行评价,得出“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最后各门课程汇总给专业负责人。
3.专业负责人须在每级学生大四下学期进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专业负责人依据“课程达成情况评价值”统计每一个毕业要求观测点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同时参考应届毕业生、任课教师所做的调查问卷,统计出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最后,将该直接评价结果和间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得出本届学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评价结果,针对毕业要求达成评价结果,专业负责人要分析达成情况较弱的各指标点,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毕业要求达成报告及持续改进意见。
4.学院组织学院分教学委员会对各专业的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和相应教学环节中予以落实。
六、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由学院分教学委员会进行审核,并反馈给本专业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及相关教学团队负责人,且根据反馈情况及存在问题,对课程教学进行调整和改革,有针对性地改进相应教学环节,如调整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方法等;结合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持续推进课程教学改革,推动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办法由学院分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