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类2411】自动化类2411班开展“规范网络言行、提升网络素养”主题班会
为提升学生信息素养,建设清朗网络空间,营造向上向善的网络文明氛围。11月29日,自动化类2411班于鉴湖校区第三教学楼204教室举行“规范网络言行、提升网络素养”主题班会。班会由班长汪靖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一切论证还需扎根数据。班会之初,班长选择青年网民的占比数据做引,开宗明义,促使同学们切实意识到自身身份与网络风气休戚与共。青年群体的涌入正为万物互联的建设带去源源活水,进步的同时也应不忘危机四伏。班长提到,当今互联网负面环境存在形势有三:其一,多元化信息冲击。发展平台开放包容,信息媒介四通八达是当今互联网一大特征。面对各色的价值观、思潮和文化的碰撞,青年群体需要拥护主流媒体,呼吁明朗正义的舆论导向,不轻信、慎决断、浅涉猎、走正道;其二,虚假信息干扰。文化多元势必滋生腐朽,网络信息鱼龙混杂,而不良言论往往更具煽动性,刻意的言辞与模糊的论断时刻干扰着青年群体判断力。其三,鉴于青年网民自身,初出茅庐尚未有所锤炼就被人抢塞一把喇叭在手中,面对这在世的不公,我们只有一腔热血,当然想发声,当然想出力,可居心叵测之人自有一把仙草萃成毒药的诡术,潜心造句、搬弄是非,令人恨之入骨却无可奈何。
问题存在就要解决,要解决就得找办法。既然我们能力有限便要未雨绸缪,先及时止步,在观察和借鉴中慢慢领悟,避免提前惹祸上身就束手无策。班长列举各类法条中有关网络文明的内容,并做出解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要根本杜绝网络“翻墙”行为,相比我国网络整治力度下的网络环境,外网的各类信息途径更不可测、更不可控,更危险而且难以提供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指出,杜绝散布涉政言论,不得宣扬离经叛道之思想主张,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毁誉、造谣等行为一律触犯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三部分,如何在学习教育中提升网络文明素养。班长将上述提到的法条法规内容进一步向同学们的生活中渗透。明确解释“翻墙”的含义及后果。举2018、2020及2023年三项具体事件说明散布涉政言论的严重不良影响。之后,班长又分别用两个例子证实了造谣和泄露他人隐私对社会风气的负面导向,以及对个人名誉造成的不可逆损害。在这趋步于年轻化的时代,青年一代正当肩负起网络社会中坚生力军之使命,在网络学习过程中要做到明确立场、保持关注、多元汇集、正向引导。
最后,在班长的率领下,自动化类2411全体同学宣读“规范网络言行、提升信息素养”倡议书。宣誓结束,班会结束。
通讯员:邵健恒 方亦如 拍摄:钟浩
审核:董端倪 编辑:杨盼盼